朋友之间,我是着名的好酒量。喝醉,幼受庭训,自然十分知道节制。是开始出来做生意以后,常常得随老闆陪酒陪饭陪应酬,日子长了非得练出酒量不可M不然3杯下肚就胡言乱语摇摇欲坠,那还谈个鸟生意签个屁约?不过喝酒是有诀窍的,跟人喝酒之前,起码要先学会
朋友之间,我是着名的好酒量。
喝醉,幼受庭训,自然十分知道节制。
是开始出来做生意以后,常常得随老闆陪酒陪饭陪应酬,日子长了非得练出酒量不可M
不然3杯下肚就胡言乱语摇摇欲坠,那还谈个鸟生意签个屁约?
不过喝酒是有诀窍的,跟人喝酒之前,起码要先学会闪酒。
有酒胆的人不一定有酒量,仗着一股愚勇硬灌,下场通常是得抱着抽水马桶狂呕。
就像只会死命踩油门就当自己会开快车一样,往往要闹个车毁人亡的结局。
所以,要怎幺样可以不喝或是少喝,还可以宾主尽欢。
要怎幺样喝才能收到最佳效果,要怎幺样让别人心甘情愿的喝,统统都是学问哪。
闪酒功夫有以下几式:
喊拳是救命恩招,不输拳自然不用喝,理直气壮!
任客户再想逼酒灌酒,喊拳喊不过你也是没辄。
不过猜拳讲天份,有些人怎幺样都学不会,那只好学出酒了。
服务生跟你熟稔后(不难,小费多给点,说话客气些,交情很快就建立起来)。
看你使个眼色他们就知道怎幺办,夜场里头讨生活的男男女女,大部分都非常会察言观色。
而且举一反三,非常灵巧聪敏的。
比方说,喝洋酒,要条手巾来,仰首作势乾杯,完了用手巾擦擦嘴-很正常,对不对?
重点就在那手巾掩嘴的一刻,明着是擦嘴,暗着是把含在嘴里的酒吐在毛巾上。
毛巾照桌上一搁下,旁边的服务生马上来换全桌的热手巾,湮灭证据。
而且换毛巾是他们赚小费的方法,没有人会疑心。
服务生会知道,给我斟茶绝对只有半满,方便我暗暗把酒吐出来。
敬一轮酒就自动收茶杯去「加热水」或是「换茶叶」,神不知鬼不觉。
我靠着这2招躲过无数灌酒的场合,是我的救命绝招呀。
其实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我最初量也窄。
只能喝个几杯啤酒,跟真正天生海量的人比较起来,相去有如日夜。
又以我家规矩是女孩子不忌饮酒,但绝对不可以在人面前喝醉。
看武侠小说时学来的,行走江湖,有3种人千万莫要小看,老人、小孩、女孩。
不过明白这道理的人毕竟少数,所以我们才有故事看。
我不是女孩,不过出来找生活时尚年轻人,又是女人。
在喝酒的场合很被各界大老闆大客户大业务代表们小看,被藐视不是问题。
只要人家肯把生意交给敝公司做,有利可图,他请我祖宗18代出来问候,我还给他倒茶解渴兼拧毛巾擦汗。
但是喝酒就绝对免不了,这时候就得看人端菜碟啦。
第一式:装。
有时候得装得楚楚可怜,求爷爷告奶奶的表示自己酒量差,乔张乔致装模作样。
反正就是娇滴滴弱女子不堪酒力貌,能够不喝就不喝。
有些男人一时英雄气概油然而生,就放过女孩子一马,或是恩准我举杯沾沾唇算数。
换得人家乾一杯,我起码得赶紧做出个皇恩浩蕩貌,让人家觉得龙心大悦。
不过喝到底,最后还站着的那个只剩下我,头脑清醒的连哄带劝。
赚到合约,这招叫扮猪吃老虎。
第二式:躲。
装孬不一定有效,很多人酒品比赌品更差。
酒桌不但无父子,更没有怜香惜玉之心,装不过而又不是喝的时候,只好躲了。
不是叫你真的逃下桌玩捉迷藏,而是学习在桌面上闪转腾挪。
先决条件是最好在自己相熟的店,
再不然,讨杯热茶,茶通常端上来是有盖子的大杯,装模作样的乾杯。
别喝,酒含在嘴里,然后做势喝口热茶,把酒吐在杯子里,聪颖老练的。
第三式:冲。
不过更多时候客户是颇有淫威的,老是喜欢逼酒,尤其乐于欺负看起来不甚能喝的女流之辈。
碰到这种「花钱就是大爷」型的客户,愈装乖会愈倒楣!
他们生在古代,恐怕会是逼姦潘金莲的张大官人,至少也会是抢亲的王老虎。
碰到这种人,说不得,只好顶住上。
还没有坐下来就先打一圈通关,不熟悉喝酒术语的人大约不解。
打通关是指你敬桌上每个人酒,对方乾杯你也乾杯,在场有多少个人阁下就喝多少杯。
我一次找不到停车位迟到3分钟,被罚打三圈通关。
才刚刚踏进贵宾厅,连坐都没得坐,西装外套还没有脱呢。
左一圈右一圈,足足喝掉24杯澳门啤酒,完了虽然脸不红气不喘。
恨的是晚餐的饭菜连阿一鲍鱼都吞不下去,恨得要死。
不过一战扬名,那三圈通关打下来,区区善饮的名声传出去。
以后要来老虎头上拔毛的人大大减少,这叫做「下马威」。
第四式:充。
有时候在座人太多,一圈通关喝下来没有10来20杯不能了帐。
真要这样硬碰硬、扎扎实实的喝整晚,没有酒量会倒大楣的。
这时候万一装不过躲不开,只好靠充。
怎幺充呢?
举例说明,我有一次跟老闆接待客户,南部乡下之土财主,没有知识学问礼仪品味风度。
但是有钱,而且很多,一个月的零花钱换成千元大钞还可以压死你我。
很恐怖,数百万元现钞就搁在烂喜美的后座,扛帆布袋出来花。
喝的酒不是路易13就是皇家礼砲,XO简直拿来洗澡。
在田侨仔心目中,不喝酒就是不给他面子,那日桌上人又奇多。
老闆被灌得七荤八素,我要代酒,田侨仔开出条件:「妹妹要帮老闆喝可以,打通关。」
靠夭,他们学时髦喝洋酒,在白兰地的大肚杯里加冰块兑可乐(轩尼诗的酿酒师傅看到要哭的)
怎幺喝啊?
我强自镇定,閑閑一笑,「人这幺多,一人一杯是要喝到几时去?这样好不好,」
说着把桌上倒酒用的公杯(长得像个有嘴的玻璃量米杯,可是大一些)斟满,举起来向众人照照。
「我是女生,各位大哥让我讨个便宜,我这一杯抵大家面前一杯,可不可以?」
众人一看大哗,叉圈白兰地满满一大杯起码180cc呀!
「读册郎」〈很好玩,他们老是这样叫我,想来是我国语讲得还会捲舌头之故〉女孩肯这样陪他们牛饮,面子给到十足十。
主客田侨仔立刻觉得受落,面上有光,一拍手,竖起大拇指。
「好,妹妹上道,乎乾!」我微笑。
「大家门前清,我先乾为敬啦。」然后仰头一灌,180cc叉圈白兰地全吞下肚子去。
一桌子人轰然叫好,频频夸奖这个女生豪气识做好气概,遂放过我老闆。
饮完,我施施然娇媚万状的站起来告罪,要去补粉涂唇膏。
当然没人刁难啦,女孩子补妆很正常不是?
我一到厕所把门关上,跪下来便把手指插入喉咙挖到吐。
把刚刚硬着头皮吞下去的酒精全数吐出来餵马桶,开玩笑,1/3瓶酒精浓度40%以上的白兰地ㄟ!
真的让它留在胃里面,不要说醉,急性酒精中毒都有份啊,呕得胆汁都出来了。
可是等会回到桌面上,照样涂得唇红面白娇滴滴兼滴滴娇的。
感谢CD的强力遮瑕粉底与蜜粉跟香奈尔唇膏,完全看不出适才在厕所的惨状。
夷然不动神色自若的签下5百万合约,买完单结完帐。
搀起我那个醉醺醺迷迷糊糊的老闆回办公室交差。
那日我自行提早下班,老闆在其办公室昏睡,没人啰嗦我。
召了公司车送我回家(不是搭架子,我已经晕头转向,公司车起码比计程车安全呀)。
捱到家门酒力发作,连高跟鞋也来不及脱,就颓然醉倒在客厅地板上,昏迷不醒直到第二日下午,还着凉伤风感冒,胃痛了2天才好。
这个叫充,真的是硬着头皮死撑的啊,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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