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报考2026年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们!赶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吧,免得报名时措手不及哦!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以下内容摘自《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
由于专业对照表内容较多,涉及多个专业类别(如土木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以下仅列出部分示例。完整列表请参考官方文件。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仅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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